《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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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1月20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一、《通知》实施的背景是什么?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部署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推出创新的租金提取业务“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交房租”以下简称“直付房租”业务模式,进一步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 美国人对美好家园的需求,促进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什么是“直付房租”
直付房租”指公积金中心根据缴存人的授权和申请,按月将缴存人可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入试点住房租赁机构指定账户,用于支付房租的提取方式。在“直付房租”在该模式下,缴存人无需先交房租,再申请提取公积金,有效降低了缴存人的租房成本;房屋租赁机构可以及时收取租金,减轻现金流压力,提高市场综合竞争力。
三、新的商业模式有哪些亮点?
直付房租”业务,通过联通房屋租赁代理平台,实现缴存人租房、公积金提取,“一次申请,月供,自动收款,一站式结算”主要有三大亮点。
一是减要件,“零材料”提申请。公积金中心通过与试点住房租赁机构的数据互联,自动获取租房信息,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无需提供租房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可以“零材料”申请。
二是优流程,“一站式”办业务。通过试点房屋租赁中介的平台发起,页面自动交互跳转,缴存人即可完成签约、租赁备案、提取公积金、一站付房租。
三是简操作,“自动付”交租金。在提款有效期内,存款人无需逐月发起申请公积金中心在每月应付房租账单前一天,将住房公积金自动划入试点住房租赁机构指定账户支付房租,最高全额抵扣,将有效促进住房消费。
四、《通知》正式审判什么时候开始?
《通知》自2025年1月20日开始试行。
五、可以申请哪几种租房提取类型“直付房租”业务?
目前有四种租金提取类型可以申请“直付房租”业务:首先是出租商品房的提取;二是多子女家庭租赁商品房提取;三是租住经济适用房(以下简称“保租房”提取;四是租住公租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提取。
六、申请“直付房租”业务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含)以上;
2.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3.2025年1月20日存款人(含)之后租住北京市公积金中心试点项目的住房,住房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租赁日即可开工(含)之前提交“直付房租”申请。
七、试点住房租赁机构和项目有哪些?
1.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试点项目:北辰福第项目、富力阳光美苑项目。
2.建信住房服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适用房租赁试点项目:创业之家项目、看未来公寓项目(南中轴项目)星光视界项目、礼士居项目
3.北京鑫福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试点范围:该公司在朝阳、海淀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商品房租赁房。
试点住房租赁机构和项目如有更新,将在公积金中心官网公布。
八、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直付房租”业务的存款人,如果数据互联校验通过,可以实现“零材料”办理。
验证失败的,按以下情况提供材料:
1.对于婚姻信息核实不通过的,已婚者需要上传结婚材料,离异者需要上传离婚材料,丧偶者需要提供结婚材料、未婚者不提供销户等材料;
2.出生医学证明未通过验证的,需上传原件《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九、直付房租”业务每月取款限额是多少?
一是对租赁商品房提取,采取月租金和公积金月缴存双限规则:月租金大于月押金的,按照月押金提取;月缴存额大于月租金的,按月租金提取。其中,对多子女家庭租住的商品房提取,可以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再采取双限规则。
二是出租房屋的提取、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的,可以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
十、如果每月自动转入的公积金不足以支付当月房租,如何补交差额?
差额由缴存人和试点房屋租赁机构协商支付。
例如:缴存人A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4000元,月租金为6000元,当月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5000元“提取多子女家庭租住的商品房”申请“直付房租”交房租时,公积金中心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这10元的前提下,将4990元转给房屋租赁中介(5000-10=4990),不足部分1010元(6000-4990=1010),由缴存人和试点房屋租赁机构协商支付。
十一、如何申请办理“直付房租”业务?
直付房租”业务支持全流程在线处理。缴存人与房屋租赁机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机构完成合同备案。寄存人应当在合同备案有效期内,自租赁日起算(含)之前,登录房屋租赁中介平台,进行首付款时,选择“直付房租”,授权房屋租赁机构采集并推送相关信息至公积金中心,并通过“北京公积金”APP线上完成“直付房租”申请。
公积金中心根据缴存人 的应用“直付房租”情况,验证通过,生成“直付房租”提取事项。在提取有效期内,缴存人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将按月直接支付给房屋租赁机构。
十二、租赁试点项目住房,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事宜之前已经办理,是否可以转换“直付房租”业务?
1)考虑到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已办理其他类型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事项,但该事项尚未到期且仍有提取额度的缴存人,可待原事项终止后新的住房租赁合同终止,在租赁起始日(含)之前申请办理“直付房租”业务。
2)重新申请的时间间隔应满足最近一次付款对应的提款期。比如最后一次退租是按月支付的,重新申请应该是在最后一次支付后的那个月;最后一次租金提取是按季度支付的,重新申请应该是在最后一次支付后的3个月。
例如:储户A于2024年8月办理“租住保租房提取”租期至2024年8月-2025年2月,约定期限为每月,约定日期为15日。2025年2月15日提取该事项后,2025年3月1日完成(含)新的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以租赁日为准(含)之前申请“直付房租”业务。
十三、夫妻一方已经办理了“直付房租”业务上,对方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夫妻一方已申请“直付房租”可以,对方可以通过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合作银行网点柜台向配偶提取不足部分“共享配偶提取”模式提取。